2007年12月26日星期三

九流十家的長處




中國學術思想由夏商至西周,漸次由「神」、「帝」與「天」發展到西周末年的輕天重人,至春秋戰國時代,人文主義的思潮更達至頂峰,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春秋時期是中國文化和哲學的定型期和成熟期,這主要表現在先秦子學的大量湧現及中國哲學基本範疇在這時期大致完成。綜合言之,有九流十家的流派產生。根據司馬談和班固的分析,各派各家的長處簡述如下:

  儒家,在先秦已成顯學,秦漢以後,更成為中國學術的主流。其長處是能以禮規範君臣、父子的行為,區別夫婦兄弟各自的責任;能幫助君主行仁政,教化社會,講道德仁義最為高明(《漢書‧藝文志》)。

  道家,以老聃為始祖,莊周將之發揚光大。司馬談對道家最推崇備至。他在《論六家之要旨》中認為陰陽、儒、法、名、墨五家都有短處,只有道家「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吸取了它們的長處,而沒有它們的短處。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司馬談認為道家能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瞻足萬物」,並說它「因無執,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並謂:「立俗施事,無所不宜。」算是高度的評價。另外班固在其漢書《藝文志》中指出道家「知秉要執本」能「合於堯之大搞,易之嗛嗛,一謙而益。」即能使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么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墨家,曾在戰國盛極一時,西漢以後轉衰,其長處是能「強本節用,人給家足之道。」(史記《太史公自序》)且鼓以「茅屋采椽,養之老五更,選士大射,宗祀嚴父,順四時而行,以孝視天下。」使能「貴儉、兼愛、上賢、右鬼、非命、上同。」(《漢書‧藝文志》)力主兼愛,使尊卑無別。

  法家,盛於戰國時期,由韓非子集大成。其長處能「正君臣上下之分」主張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踰越;(《史記‧太史公自序》)提倡「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的法治精神(《漢書‧藝文志》)最能與現代西方法治觀念契合。

  名家,著重討論名實關係的問題,代表人物都善辯。其長處能「引名責實,參錯交互,明知事情。」(《史記‧太史公自序》)強調「言欲為政,必先正其名。」(《漢書‧藝文志》)創中國邏輯思辯的先風,惜不能開創嚴謹的系統邏輯科學來。

  陰陽家,以陰陽、五行定教令、時節,指出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乃天道之大經,鼓吹須順四時之大順,並以此為天下綱紀。主張敬順昊天,歷象明、星晨。要統治者敬授民時。他們嘗試透過了解自然現象,而掌握治理社會的原則。

  縱橫家,由戰國時期從事政治外交活動的「謀士」、「策士」組成,因有合縱、連橫的不同主張而稱為縱橫家。為爭取諸侯王接受其匡時救世的主張,往往能提出因事、因權制宜的策略。

  雜家,並無獨特的一家之言,主張「兼儒墨,合名法」,折衷揉合各學派的思想以治國。其長處能指出「王者之治,於百家之道,無不貫綜」(《漢書‧藝文志》)從現代角度看,無疑具多元思想,能容納不同意見。

  農家,代表人物許行,言為君之道,所重者在人之食。主張「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頗符合「民以食為天」的中國人的傳統說法。能洞察社會穩定的基礎在使民足食的社會現實,反映其質樸的民本主義思想。

  至於小說家,以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為不入九流之列。由稗官(小官)記述供王者了解閭巷風俗。其長處如孔子言:「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

  綜觀上述,不難發現九流十家雖人殊言異,各有所長,但其關注的重點都在如何改善人間的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這是春秋思想家人文精神的充分表現,亦是中國先秦思想家的最大特色。

唐代婦女有較大的自由


中國婦女的地位隨父氏族社會的來臨,父權及宗法制度的確立以及禮教的束縛而顯著地不斷下降。但到了唐朝,情況起了一些變化,婦女所享有的自由較前後期朝代的婦女所享有的為大。

在唐朝初期,西北諸鄰族較強盛,唐高祖用封德許婚方式與西突厥和好,以牽制北狄。貞觀之治時代,唐代強盛,太宗又以和親和征伐,擴展疆土。唐代公主與外族通婚,再加上唐王室原屬於鮮卑化的貴族,所以在王室內部保留了一些落後婚俗,其中收繼婚現象就十分明顯,這使皇帝宗族中帶上胡漢混集的血緣關係。

在民間,自南北朝以來,特別是唐初因國力強盛,不少外族人到中國居留,域外民族的風俗習慣亦傳入中國。因不少域外民族仍保留母系氏族的遺風,婦女不但擁有私產,還參與宗教儀式,甚至干預政事,享有較高地位及較自由的生活。王室及民間在此風尚感染下,社會道德標準比較寬鬆,社會風氣開放,男女接觸機會較多,婦女行動上享有較大自由,亦有一定程度的婚姻自由,包括改嫁自由,可以再婚等。中國唯一的女皇帝亦在這段時代出現。

唐代武則天除自己做女皇帝,更任用女性做政府的官員,表現了女性治理國家的能力,提高了唐代婦女的社會地位和自信心。公主改嫁、部分更有情夫,上行下效,可以相信,唐代婦女在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時,婚姻自主權亦較高。

另一個原因是禮教的束縛較弱。唐代科舉只倡詩歌,不考傳統經學。傳統禮教對婦女的束縳效力亦減弱,婦女也因此享有較大自由。

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辨偽


「偽書」或「偽史料」是中外古今一種普遍的現象。在中國,古籍辨偽工作始於西漢的劉向,他在校定宮廷藏書時,考證出古籍有全偽或部分偽的結論。顧頡剛認為,以考證方法推翻偽史書,則自宋至清都沒有間斷。明代,出現了兩部綜考群書的辨偽著作,分別是宋濂的《諸子辨》和胡應麟的《四部正訛》。清代考據學風盛行,辨偽取得巨大成就,有專考一書的力作,如閻若璩的《古文尚書疏證》等;有綜考群書的著作,如姚際恒的《古今偽書考》等。此外,乾隆年間的崔述畢生致力辨別古書真偽和舊說流傳的是非,著有《上古唐虞》、《豐鎬考信錄》、《洙泗考信錄》等書,建立了辨偽之學。近代,梁啟超首先嘗試運用科學理論總結前人辨偽的經驗,著有《古書真偽及其年代》﹑《偽書通考》、《中國歷史研究法》等書。

在《古書真偽及其年代》一書中,梁啟超從著作權和版本的角度,把古代的偽書劃分為十種,包括:全部偽;一部分偽;本無其書而偽;曾有其書,因佚而偽;內容不盡偽而書名偽;內容不盡偽而書名人名皆偽;內容及書名皆不偽而人名偽;盜襲割裂舊書而偽;偽後出偽;偽中益偽。在這裡,梁氏將一些託名古人的典籍也定為「偽書」,但這些書的內容可靠,書中所提供的史料有可能並不偽。例如上述的第五、六、七項性質相似,梁氏舉《左傳》、《商君書》、《孫子兵法》等書做例子,指作者不一定是左丘明、商鞅、孫武,而視它們為偽書。這些書的作者縱使不是書中所載,但不影響典籍的重要性,尤其是《左傳》,史料價值更高,所以不能視其為偽書。只有那些為邀名邀利、憑空杜絕以欺世盜名的書,才是偽書。而真正的偽造史料,應是指當事人、旁觀者、或後世人有意製造假文件、假文物以圖歪曲歷史,欺騙他人。所以,不能否定託名古人的典籍的價值。

著名史家陳寅恪先生就認為:「真偽者,不過相對問題,而最要在能審定偽材料之時代及作者而利用之。蓋偽材料亦有時與真材料同一可貴」所以,所謂「偽書」,並非毫無價值。況且,在研究中國書籍史、版本學史等課題時,這些偽書則是第一手史料。

至於如何辨偽,梁啟超定立了十二條法則,載於《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書。杜維運在《史學方法論》一書中,歸納這十二項法則為十項。它們分別是:

1. 其書前代從未著錄,或絕無人徵引,而忽然出現,什有八九皆偽。
2. 其書雖前代有著錄,然久經散佚,乃忽有一異本突出,篇數及內容與舊本完全不同,什有八九皆偽。
3. 其書不問有無舊本,今本來歷不明者,即不可輕信。
4. 其書原本,經前人稱引,確有佐證,而今本與之歧異者,則今本必偽。
5. 其書題某人撰,而書中所載事蹟在其人身後者,則其書或全偽,或一部分偽。
6. 書中所言,確與事實相反,則其書必偽。
7. 兩書同載一事,絕對矛盾者,則必有一偽或兩俱偽。
8. 各時代的文體,有天然界劃,偽作之書,一望其文體,往往能斷其偽。
9. 各時代的社會狀態不同,若某書中所言其時代的社會狀態,與情理相去懸絕者,即可斷其為偽。
10.各時代的思想不同,若某書中所表現的思想與其時代不相銜接,即可斷其為偽。


辨偽的方法雖然很多,但歸納起來,基本方法只有兩種:一是實證的方法,就是從各方面找證據,例如上述一至八條便是;二是推論的方法,即沒有或難以找到合適的證據,而採用整體上比較、按照情理作出推論,第九、十條提出從社會狀態和思想上比較,即屬此法。

清明上河圖(局部)


北京菜市口


清時,北京市的菜市場,不只宣武門外的一處,東﹑西兩單牌樓亦有菜市場,而且都曾經是清朝的行刑場所。宣武門外的菜市口刑場,在鶴年堂東側,光緒二十四年(1895年9月28日),主張維新變法的戊戌六君子譚嗣同﹑林旭﹑楊深秀﹑劉光弟﹑楊銳﹑康廣仁就是在這裡被殺害。清朝斬決死刑罪犯,要在每年冬至前執行,叫「秋決」;處決前照例要由三司(大理寺﹑都察院﹑刑部)或九卿會審。但「戊戌六君子」未經審訊,也沒有等到冬至日前就被殺害。六君子之一的譚嗣同在菜市口留下了他著名的絕命詩:「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六君子被斬後,頭顱被懸掛在刑場上示眾。

咸豐年間發生的戊午科場冤案,哄動朝野。這一冤案的主要受害者大學士柏葰,也是在菜市口受刑。柏葰,原名柏俊,字靜濤,巴魯特氏,蒙古正藍旗人。道光六年進士,咸豐八年(1858年),典順天鄉試,拜文淵閣大學士,在朝為官三十二年,歷經道光﹑咸豐兩朝。為人持正,不善阿諛奉承,為朝中資望很深的老臣。咸豐八年,戊午科鄉試,柏葰任順天鄉試正主考官,因家奴受賄作弊,遭到牽連,柏葰等與案有關的二十餘人被捕入獄。查辦此案的載垣﹑端華﹑肅順與柏葰「不協」,要「借此事興大獄以示威」,他們慫恿咸豐殺柏葰。咸豐九年二月(1859年3月),柏葰以戊午科場舞弊之罪,被押送菜市口刑場問斬,肅順親自監斬。一品大官﹑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柏葰因家奴受賄而羅殺身之禍,成為菜市口刑場的冤魂,為有清以來的一大奇案。

然而,三年後,咸豐病亡,慈禧太后發動「辛酉政變」,扣禁肅順﹑載垣﹑端華等八位顧命大臣。慈禧奪取統治大權後,賜載垣﹑端華自盡,唯下詔將肅順「斬立決」。肅順被押赴菜市口刑場,斬首示眾。

清末,朝政日益腐敗,滿朝文武百官只要稍與慈禧太后政見不一,不必審訊,便遭殺害。庚子年七月(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的半個月內,慈禧太后以「召見時任意妄奏,語涉離間」等「罪名」,連殺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太常寺卿袁昶﹑兵部尚書徐用儀﹑內閣學士聯元﹑戶部尚書立由五位大臣。這五位大臣都是處決於菜市口刑場。

在菜市口行刑的除了上述的大官貴人﹑著名人物外,平民百姓更不計其數。庚子年的六﹑七月間,以白蓮教謀反「罪名」在菜市口遭斬頭的百姓逾百人,其中不少皆是蒙冤而死。

固原的地理位置及由宋至明的沿革


固原,「秦北地郡地」,明固原州州城,即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縣,位於寧夏自治區南部,六盤山以北。《明史‧地理志》(明史卷四十二)對固原的地理位置有清楚明確的描述:

「固原州,本固原守禦千戶所,景泰三年以故原州城置。西南有六盤山,上有六盤關,東北有清水河出焉,下流合鎮原縣之胡盧河。又北有黑水,北流入於大河。又東西有二朝那湫,其下流注於高平川。」

明代自永樂後,北邊外患加劇,固原為河套南下的軍事要衝,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成為軍事重鎮。清顧祖禹在其力作《讀史方輿紀要》中指固原州「據八郡之肩背,綰三鎮之要膂」,引元《開成志》云:「左控五原,右帶蘭玄,黃流遶北,崆峒阻南,稱為形勝」。顧氏認為,固原作為邊境重鎮,「東接榆林,西連甘肅,北負寧夏,延袤蓋千有餘里。三鎮者,其固原之門牆;固原者,其三鎮之堂奧歟。」可見其地理位置的重要。

有出土磚刻提到的鎮戎城,即今固原縣的內城。固原由宋至明的沿革,亦與其軍事重地的角色分不開。顧祖禹在《讀史方輿紀要》概述了固原由漢至清的行政區演變,指固原州:

「宋屬鎮戎軍。金屬鎮戎州。元置開成路於此,至治中,降為州。明初復廢為縣,宏(弘)治十五年,改置固原州,尋建為重鎮,屬平涼府。今仍曰固原州。」

顧氏又補充,指固原的「固」本作「故」,因「故」含有「亡去」之意,而諱「故」為「固」,明時外寇入侵河套,改縣置州,並增置固原衛。《宋史‧地理志》(宋史卷八十七)載鎮戎軍在唐朝時「本原州平高縣之地。」宋至道三年,才建為軍。金大定二十二年鎮戎軍改為鎮戎州,時有10,447戶。明時,初置守禦千戶所,成化三年升為衛,弘治十五年置州,屬平涼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