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星期三

唐代婦女有較大的自由


中國婦女的地位隨父氏族社會的來臨,父權及宗法制度的確立以及禮教的束縛而顯著地不斷下降。但到了唐朝,情況起了一些變化,婦女所享有的自由較前後期朝代的婦女所享有的為大。

在唐朝初期,西北諸鄰族較強盛,唐高祖用封德許婚方式與西突厥和好,以牽制北狄。貞觀之治時代,唐代強盛,太宗又以和親和征伐,擴展疆土。唐代公主與外族通婚,再加上唐王室原屬於鮮卑化的貴族,所以在王室內部保留了一些落後婚俗,其中收繼婚現象就十分明顯,這使皇帝宗族中帶上胡漢混集的血緣關係。

在民間,自南北朝以來,特別是唐初因國力強盛,不少外族人到中國居留,域外民族的風俗習慣亦傳入中國。因不少域外民族仍保留母系氏族的遺風,婦女不但擁有私產,還參與宗教儀式,甚至干預政事,享有較高地位及較自由的生活。王室及民間在此風尚感染下,社會道德標準比較寬鬆,社會風氣開放,男女接觸機會較多,婦女行動上享有較大自由,亦有一定程度的婚姻自由,包括改嫁自由,可以再婚等。中國唯一的女皇帝亦在這段時代出現。

唐代武則天除自己做女皇帝,更任用女性做政府的官員,表現了女性治理國家的能力,提高了唐代婦女的社會地位和自信心。公主改嫁、部分更有情夫,上行下效,可以相信,唐代婦女在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時,婚姻自主權亦較高。

另一個原因是禮教的束縛較弱。唐代科舉只倡詩歌,不考傳統經學。傳統禮教對婦女的束縳效力亦減弱,婦女也因此享有較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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