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

明清時期的「行會」


  行會是城市商人和手工業者的同業組織,一般認為出現於唐宋時期。明清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加劇了工商業者之間的競爭。他們為了立於不敗之地,防止競爭,紛紛建立保護自己利益的行會,導致明清時期行會數目迅速增加,而且分布廣泛。

  行會分由同業成員組成的行業行會和以地域籍貫組成的商幫行會,或兼同業與籍貫並稱的行會。工商行會大部分由商人或手工業者創建,主要職能有:一、限制外行外地商人和手工業者經營本行,限制同行擴大增開新店,限制作坊開設地點和數目,以及禁止或限制外來商品的輸入和販賣;二、嚴格限制同行招收學徒和使用幫工的數目,限制學徒加入行會;三、制定行規,規定工人的工作量,統一工資水平;四、劃一手工業產品的規格、價格和原料的分配,制定統一的度量衡。從這些職能來看,建立行會的目的是在限制會員之間的自由競爭,以壟斷市價,保護本商幫的利益,不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

  工商業行會與「篤鄉誼」的會館在性質上並不相同(呂作燮,1982,第二期),但由於明清時的會館大多由商賈興建,以至一些人將行會等同於會館。而事實上,至清雍乾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行會的特點亦發生了變化,主要表現為:與官府的關係雖然密切,但其替官府「約束」工商業者和徵斂的角色正在削弱,而它作為會員利益維護者的作用則日益明顯。如代替工商業者向官府交涉「免行」,又率領會員與私抽多取、分割商業利益的牙行鬥爭。

  同時,以地域關係為紐帶的工商業會館逐漸衰落,出現了不分地域而按同業組織的會館,如藥行會館、顏料會館等。另外,這時的行會亦出現了分化,產生了手工業勞動者自己的行會組織,如道光年間,廣州的絲織業、打石業和佛山的陶瓷業、綾帽業中,都出現了工匠自己的組織「西家行」,以別於僱主所組織的「東家行」。每遇工人要求增加工資時,便由西家行的「先生」出面向東家交涉,並協調僱主與工匠之間的關係。可見,工商業勞動者的行會具備了早期工會的功能。

  另外,從行會組織內部事務的分工來看,舉辦救濟貧病,養生送死等同行福利事業,佔有很大比重。每一行會組織每年都拿出經費的一大部分,作為無依無靠的貧苦同行生病時「煎湯熬藥」或死亡後喪葬費用。

  總括而言,行會的成立旨在防止競爭,維護業內成員的既得利益,這與歐洲曾出現的基爾特(guild)性質相同,但中國明清時期的行會受以農業為主的經濟基礎影響,凝聚力傾向省籍,沒有歐洲的基爾特那樣具壟斷性,享有的權力不大,對同業的約束力亦較弱,因此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亦相對較歐洲的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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