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

明清時期山西商人的重要商業活動


  明清時期商品經濟的繁榮與興盛,表現在區域間長距離的販運貿易的長足發展,而城市經濟的發達,專業市鎮的出現,白銀的流通,都給商人的活動開闢了廣闊的天地,經商人數比以往歷朝有快速的增長。在此基礎上,明清朝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性商人集團,其中徽商、晉商實力最雄厚。

  山西商人的崛起得力於明代實施的開中法。明初,邊防缺糧,政府乃招商人運糧輸邊,給予「鹽引」,商人獲得食鹽專賣權,再持「鹽引」往鹽場支取食鹽,然後運到政府指定的地方銷賣。鹽是日用必需品,賣鹽可以獲取巨額利潤。由於山西接近北方邊境,晉商便佔有地理上的優勢,他們利用開中法及納米中鹽的政策,或在邊地屯田,或往邊鎮販運糧草、鐵器、茶葉、棉布,換取鹽引。明中葉後晉鹽商逐漸向鹽利最大的淮、浙地區內徙,銷售食鹽大獲其利。明人曾說:「晉多大鹺賈」。晉商因此得以正式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商業集團。

  隨著明中期社會經濟的發展,晉商的經營規模和活動範圍日漸擴大,經營項目亦不斷增加,除繼續經營鹽、糧、絲、茶外,舉凡軍民用品無所不營,鹽米、棉布、絲綢、木材、瓜果、金融典當、牛馬牲畜、香藥草料、陶瓷器皿應有盡有,形成種類繁多的各色商人。其中經營典當業和發放高利貸成為晉商日後向金融業發展的台階。據傅衣凌先生的研究,明代的典當業基本成了山西、陝西、徽州商人的專業。

  入清,晉商集團更有了長足的發展,可說是「足跡遍天下」,同時還把勢力伸向了國外俄國、日本、東南亞等地區,經營項目亦大大增加,除明朝時經營的項目外,還增加了煙、洋銅、皮張、玉石等。道光時,隨著社會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晉幫商業資本開始與金融資本相合,創辦了具有巨大影響的票號,並迅速發展,道光末年,山西票號已有11家。這些票號由辦理匯兌、存放款業務,逐漸發展到代清政府匯解京餉和軍協各餉,收存中央和各省官款,吸收官僚存款和給予借墊款。

  至20世紀初,山西票號發展到33家,分號400餘處,除遍布國內各大商埠,還遠伸至日本的東京、大阪、神戶,俄國的莫斯科,南亞的新加坡等地。大體上一個分號一年做匯兌業務50至120萬兩,存放款業務30餘萬銀兩。山西票號已基本上壟斷了全國的匯兌業務,執金融界牛耳。

  晉商自明初崛起到20世紀初衰落,縱橫商界500餘年。他們的營商活動加強了區域經濟的聯繫,擴大了國外貿易市場;長途販運,促進了社會分工和農副產品的商品化;四處設庄,推動了新市鎮的興起;票號為近代銀行業的雛形,除促進商品的流通,亦為近代中國銀行業的發展培養了大批專業人才;總括而言,晉商對明清社會經濟發展的貢獻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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